保险公司倒闭了保险怎么办,钱能要回来吗?
第九十一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保险公司欠缴的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申请大额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医疗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
申请给付医疗保险金:
1、保险单;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3、保险费缴费凭证;
4、由卫生部门所属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病历及原始单据;
5、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中请人达成有关给付医疗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医疗保险金的义务;对不居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三、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医疗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医疗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四、被保险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医疗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口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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