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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住房公积金利好政策出台。全文如下:
2023年4月26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政策,包括对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阶段性调整、提高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等内容。
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缴存人,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10万元;无房缴存人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可根据缴存人所在区域、多子女家庭等情况实施差异化政策,城区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每月提取额度最高可达3000元。
《关于阶段性调整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实施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会提高吗?相关负责人介绍称,2023年5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申请人在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借款申请人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配偶在外地中心缴存,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吗?
对此,相关负责人指出,夫妻双方均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铁路分中心、区直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如夫妻其中一方在外地中心缴存或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来源: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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